近日,笔者走访了赣州市装修市场,对于装修中的付款问题,各家公司均采用不同付款方式,那么,装修中应该如何理性付款,保护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呢?笔者综合各装修公司的付款方式,认为分以下四个阶段付费比较合理。
开工预付款
由于家庭装修工程量相对于公共建筑装修工程量小,加之一般客户在家庭装修开始之前资金就已经准备就序,所以在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装修合同以后,预付给装修公司总工程款的30%作为工程起动资金是较为合理的,这样才可以保证装修材料及时到位,不影响工期的按时推进。最先的预付款一般都是基层材料款和少量人工生活费,比如开工时使用的材料(木工板、水泥、河沙、电线、木条等等)都由预付款支付。有的公司是以装修定金的名义收取这笔款项,一般在竣工后尾款中抵扣该笔款项。
中期进度款
随着初期水电工程完成,木工进场时,客户观察到自己居室内的基层工程量已经基本完成并验收后,就可以考虑支付中期进度款了。中期进度款一般应支付工程款的40-50%为宜,因为饰面材料往往较基层材料贵一些,如果这个时候出现资金问题,最易出现耽误工期的情况。
竣工尾款
中期进度款付完以后,应等到工程基本完成再支付10%的工程款作为工人工资,起到稳定“军心”,圆满完成装修工程的作用。
维修保证金
工程竣工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,客户须保留工程总额的5%作为质量保证金,一至三个月后支付,其余工程尾款在竣工验收完毕,甲、乙双方都感到满意后一次性支付给装修公司。
有些客户在工程竣工后故意拖欠工程尾款,以为这样可以令装修公司不断为其改动、返修。其实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,长此下去会令装修公司产生反感,不但不能促进返修进度,反而会使今后的售后服务无法保障。所以客户对竣工验收中存在的明显问题要令装修公司在短期内整改,并表明支付尾款的合理条件,抱着协商解决的态度与装修公司达成共识。